何以为圣

林钰堂


一、前言

佛法的道理与修证,在终极上都是说:一切事物皆是因缘共生、平等平等,因此应当不落圣凡的区分,而以和光同尘为圆融。这种教示在历史上有名的例子,首推达摩祖师对梁武帝的回应。武帝问:“如何是圣谛第一义?”祖师答:“廓然无圣”。惜乎此等直截了当、亲切开示超越阶梯的无限开阔,少有知音。

为了接引大众,佛教有种种权宜、渐进的教化措施。这些措施当然有其应机垂示的功能,而应加以尊重及护持。但是也需要谨慎应用,以免陷于执着,而形成达到彻底解脱的另一种障碍。由此可见,透彻了解佛道的究竟只是恢复本来清净,融入无限的一体,以及在修行上应掌握“无执”、“开阔”这两个一体两面的原则,是何等的重要。

佛教不乏藉圣者、圣地或圣物来教化及弘扬的事例。佛陀的种种传记、诸大菩萨的感应录以及高僧大德的传记都是以圣者的行履来感化有情。佛陀出生、证觉、初次说法以及示寂的四大圣地,文殊菩萨道场的五台山,观世音菩萨道场的普陀山,普贤菩萨道场的峨嵋山,地藏菩萨道场的九华山,以及印度、西藏、日本等其他地区的佛教圣地,不胜枚举,都是佛教徒代代相传,自动蜂拥前往朝礼,以申虔敬,以领加被的。佛陀及高僧大德的遗物,例如:舍利、金刚身(死后肉身不坏,即之而塑成金身)、牙齿、毛发、手泽、使用过的法器及衣物等,也普遍地受到隆重供奉,视同犹在。

近来佛陀的一颗牙齿被迎请到台湾,以便永久安奉。这件事引起了种种的议论及答辩。有的人质疑这是否真的佛牙;有的人认为政治人物不宜介入此事;有的人认为,安奉佛牙,有助社会安定,只是一种迷信。佛教徒的答辩,有的说“真、不真”不重要;有的说只要信就好;有的说佛牙本非牙;有的说佛牙在我们心中。议论纷纭,各说各话;偏于主观心理而难以沟通,因此也谈不上劝化异议者。

上述的诤论引发我对此事的思考。解答的症结所在并不限于一事一物,而是佛法中任何事物何以为圣的道理。舍弟也问及佛牙之事,并鼓励我将思考所得记述公布,以助厘清莫衷一是的混淆。因此我开始着手写作本文。


二、本文

本文分两段,先述佛法中“何以为圣”的根本道理,再详其信奉之道。

甲、根本道理

一、回复本净

一切事物本来没有人为见解的区分,而是互为因缘、浑然不可分的一体。由于有情的需求、意识、情感以及意志的作用,而在此一体中产生偏执与对立,因此形成世间种种的困苦。众苦的根本是私我的观念;灭苦的捷径则在于能由此偏执中解脱出来。

基于上述的了解,佛法中一切圣者、圣物及圣地之所以为圣,乃是由于合乎“本来无有私我”的真理,而已经解脱,已经融入与一切时空、一切事物浑然无二的一体。以佛法术语简言之,即在于已契无我而汇入万法本净。

这样的说明对一般人而言,太过玄虚,因此有以事例加以阐释的必要。佛陀的证觉及弘化事迹,由一般世间眼光看来,有特殊时地及人物因缘的限度;如何证明其已融入与一切时空、一切事物浑然无二之一体?数千年来,佛法的衍传没有预设的地域或对象的限制,而自然地代代有人献身于修行及弘法。其中的骨干并不能只靠理念的信受来维系,而是基于深入修习者的共同体验︱佛陀的加被并无时空的距离,并因之而形成佛法血脉的源流。

圣者、圣物或圣地的供奉、朝礼,并非宣传所能形成及维系,而是由于信众所体验到的,从中所能领受的加被及提升。由形形色色的人种所自动自发的敬仰活动,代代传续,可见其中的精髓是超越时空的限制的。

二、无可造作

佛法中之“所以为圣”既是取决于回复本来无有人为杂染的清净,则无可由人为的判别及造作来勉强形成。吾人修行不应着力于塑造一时一地之形像及声势,而当致力于回归超越时空及表相的自然纯真。

若有圣地或圣物为人强占、窃取,沦落于破坏佛法者之掌握中,或者被有心人加以利用来谋取世间名利,则其所以为圣之本质虽不因之而失去,却为此等染污因缘所障碍而不能显示加被的作用。佛法明示一切事物之成就皆赖因缘具足而合和,并且时节成熟。吾人对“佛法之圣”(指佛法中任何圣者、圣地及圣物)的信奉及朝礼,除了自净其意以竭精诚,也应视察其中是否杂有染污缘起,而设法减免其障碍。

三、菩提起用

佛法之圣既已回复本净,则有情在与之发生因缘关连时,可能感受其纯净而蒙唤醒,使自具之本净彰显。这是佛法之圣有加被众生的能力及作用的理由。因此,欲使佛法之圣的加被作用充分发挥,修行者在供奉、朝礼时,应使自心空阔如虚空,以减少世间积习的阻障。佛法之圣已融入无限的一体,因此其加被作用并不针对特定对象,而是无有时空限制地对一切有情平等而不断的加持。吾人欲领受此种无限的加被,应当扫清私我的顾虑,而扩充心量及于一切时空之所有有情。为所有众生而祈请加被,方能领受佛法之圣完整而无限的加持。因此吾人信奉及朝礼佛法之圣者、圣地或圣物,皆当纯粹为了救渡一切众生,而不可自限于世间之得失或怨亲之分别。佛法之圣既已融入无限的一体,则任一圣者、圣地或圣物皆即是所有圣者、圣地及圣物之表征。吾人在信奉及朝礼的精诚行动中,有可能超越圣凡、供与被供的对立心态,而融入无限的一体。以佛法术语简言之:圣之作用起于菩提,唤醒菩提,而终究汇归菩提。

三国时代吴国国君孙权曾请求康僧会出示佛陀舍利,以证明舍利并非虚构之物。康僧会设坛虔求,愿佛陀赐下舍利以感化大众。经过廿一日,在空无一物之圣器内,铿然一声竟然出现一粒舍利。吴君令人加以锤炼而不能损坏丝毫,遂生净信。这件史实可以说明,佛法中的“所以为圣”确实超越时空界限,不可思议,并且有其隐显自在的能力。

舍利子经过修行者长久的供奉,有些会衍生小舍利子,数目甚至可能达到数十粒。供于一处的舍利子也可能对不同的观察者显示不同的色彩及粒数。此等现象不是科学所能解释,却是有些修行者亲身体验的事实。依佛法来说明,这些现象是随着弘法的因缘,以及各个人的清净程度与业障浅深,而显示出差异的。

拙作《朝佛沐恩记》详载个人朝礼佛陀圣地过程中,值遇的种种感应,也可参看,以助了解“所以为圣”之不可思议。

圣地或圣物若一时沦落于夺取者或摧坏佛法者之掌握中,则其加被之作用因此种染污缘起而不得彰显。虽然如此,其本净之性质并未消逝,更因同体之因缘而渐渐潜移默化目前之有缘者,使其慢慢转化成为佛道之助缘。中国历史上几次大规模的灭佛运动,从长远看来,都只是短暂的迷失,无可长久。这是因为冥冥之中,本净丝毫无损,而起于同体大悲的教化作用却无时不在进展中。

四、精诚感通

佛法中之“所以为圣”既是由于回复本净,则任何事物皆有可能因之而成圣。在修行者份上,则赖恒久修法及从事菩提服务,以维护精诚,而后方得领受同体之加被,通达本净之感应。

西藏流传“拜犬牙”的故事,充分显示精诚感通之理。有一老妇人嘱咐行商印度的儿子,要在佛成道处请得圣物,带回给她,以便供奉。儿子屡次皆忘此嘱,老妇人只得一再叮咛。最后一次,儿子到了将临家门才忆起,为了交差了事,他就地拾起一颗犬牙,带回家中给母亲,并谎称是佛陀的牙齿。其母大喜,供于佛案,日夜虔诚礼拜、供奉。数年后,此牙放光,远近咸来瞻仰。由此故事可见虔诚修持可以回归本净,升华俗物为圣物。一旦回归本净,即是佛陀法身不可分之一部份,纵使本属犬牙,亦无妨视同佛牙矣!

拜犬牙的故事,若不细思,也可能被误解为“只要信就好”、“佛牙在我们心中”这类说法的佐证。这些说法偏于主观的心理因素,而忽略了佛法的证德是超越心意识的。因此,难免使人误以为佛法之圣只靠单方面的信受来成立,而近乎一种盲目的迷信心理作用。所以我们应当说明“万法本净”的意义,而以“回复本净”为成圣的关键及感应的导体。

圣地也有因为代代虔诚朝礼而成的。例如在中国的普陀山灵应不断,大家皆知是观世音菩萨的道场。若依经籍,则观世音菩萨道场之普陀洛迦并非此处,而位于印度南方海中。虽然如此,中国之普陀山经过历代佛教徒的朝礼,也已发生圣地的加被作用,可以说与印度南海之原始圣地,在加持灵应上无异矣!此种现象,从回复本净,精诚感通来了解,则属理所当然。

“何以为圣”在基本上是由于“回复本净”。由之而推出“无可造作”,以防着相的作为。但是回复本净并不是陷于无所作为的死寂,而是自然地会本着同体大悲来从事菩提服务,因此以“菩提起用”阐明此点。最后则就修行人份上,应如何努力以期早日回复本净,而提出“精诚感通”。至此已将“何以为圣”的根本道理阐述圆遍。再来则是基于此等认识,以说明信奉之道。

乙、信奉之道

一、真伪之辨

圣者、圣物或圣地有否真伪之问题?就其所以为圣的道理看来,并无伪造的可能。一时、一地、一群人的信奉,若没有其不可思议的回复本净,则必为时间的波浪所淘汰。

至于某一物是否如所宣称确为某物,当然有真伪之分。在鉴别的程序上,限于资料、仪器及判别力,则有难以确定的可能。真物不一定会被确认;赝品不一定能被识破。因此,某一物是否如所宣称确为圣者所有,在一般人的认知上,加以质疑是合理的。信受者不必对质疑者加以排斥,而是应当平心静气地提供证据及说明。若犹不能解除一般世人的存疑,则不宜介入诤论,而应励力自修,静待感应事迹之出现以为佐证。这种无诤的作风,以及宁愿交付时间考验的真诚,也是修行人遇到误解及诽谤时,可以信守的方针。

即使是纯正的圣者、圣地及圣物也不一定会为大多数世人所认同。到底一般世人的见解不易认清何者为真,何者为伪。能真正与纯正的佛法之圣有感应沟通的,往往只是少数不失赤子之心的有情。同一圣地,一般人只见山林泥途,偶而却有大德可以进入该处的净境。文殊道场的五台山便不乏此类史迹的记载。

吾人若遇圣者、圣物或圣地真伪莫辨之际,仍可秉持净信以礼其本净,因而超越世间的诤辩,成为进修佛道的增上缘起。

二、着相与否

佛法是教导彻底解脱的方便设施。经论中充满“不可执着”、“不可着相”、“不作圣解”的教示。回复本净是完全离于人为造作的,因此也必然无有圣凡的区分与对立。佛法中之“所以为圣”正在于早已离于圣凡之对立;若执圣,则正好离于所以为圣。纯之又纯,方是本净。

佛法中利用圣凡的区分来达到彻底解脱的修法,都应随时随地在上述的了解的指导下,才不会产生差错。缺乏上述的正见,则易于迷失在圣凡二分对立的心态中,结果不是着迷于对圣的崇拜,便是陷于自居为圣的偏执。

若能了解“不着于相而善用诸相”,则可藉对佛法之圣的礼敬与供奉来彻底去除自己的我慢,也可利用“自比于佛”的心态来舍弃自私的用心与考虑,而积极投入以一切有情的彻底解脱为目标的菩提大业。此种修法,只要不离圣凡原本不二的正见,假以时日,持之以恒,是可能渐臻圣凡泯融的境地的。

三、出离世俗

佛法中圣凡的区分,只是助人达到彻底无执的一种方便设施。吾人藉此修行之时,不要泥着于圣凡之分,更不可由于此种区分而形成纠缠、陷入纷争、追逐名相、谋利图权。若是沦为以佛法之圣的名义而造世间竞逐之业,则与解脱轮回之苦,背道而驰;自误害人,诚可痛惜!

吾人信奉、朝礼佛法之圣皆当谨守上述之分际。一切世间存心及考虑皆当放舍,而只以一介有情在轮回诸苦、求脱无期的处境中,仰求加被,愿能早日达到自觉觉他的解脱,这种心态来从事敬奉的修习。若能有这样正确的认识,则世间各行各业的佛教徒皆可来信奉,皆应来敬仰、朝礼佛法之圣。在此种信奉中,各人在世间的阶级区分皆应已泯灭,而只是完全平等的一介有情。有些人执着世间考虑,因而自己不愿参加,或批评他人不应参加此类信奉活动。那都是缺乏正见又胶着于世间顾虑的表现。

世间也有人会利用佛法来图利,例如以重整祖庭为饵而谋信众及观光客之财。吾人当仔细分辨而不为彼等所利用。话说回来,纯正的寺院及佛教团体也需要信众的供施以维续及扩展。因此,吾人也不可因噎废食,而对所有的劝募皆加以存疑或拒绝。若是无法分辨,则唯有取决于自己行施或参与的存心,是否合乎菩提大心,远离世间考量。自心若是坦荡,纵使对方造业,吾人在修途之因果上,仍无缺失。

若是佛法之圣者、圣物或圣地一时沦于魔掌,吾人不宜执取其佛法缘起,而为恶人勒索、利用;徒然增添其沦为勒索工具之价值,岂是智者之举?吾人宁可坚守超越形质之本净,以待春暖花开、正法重兴的时节。

四、菩提利众

佛法中之“所以为圣”既是回复本净,融入无限的一体,则此种不可思议之圣只有在平等普及一切众生之菩提大业上,能充分发挥因缘合和的救渡作用。因此,当吾人藉圣凡之区分以修行,必须特别注意,发心及回向皆为求一切众生之彻底解脱。至于修行的方式以及个人的行持,也都要在此种清明的觉醒观照之下,加以检讨及维护。自欺自限尚属小事;若因不智不悲而误人,则更凭添轮回中之苦楚,岂可轻忽?

若是菩提心真切,则在弘化上应注意善巧方便,时节因缘。不可勉强,但也无有放舍。恒久修善,广结佛缘,于潜移默化之中,为世间之祥和及出世之解脱,培植因缘。

综合上述,可见信奉之道首在超越世间真伪之辩论,而致力于回复本净之修行。对圣者、圣物或圣地之信奉、朝礼,皆当明白其助道之理,而不可陷于着相。一切法事务必出离世俗之顾虑与动机,方能趋向本净,使佛法之圣的加被,不因杂染而不显示。若能出乎为一切众生求得彻困的纯净菩提心,则佛法之圣得以充分发挥其作用,而使信奉的众生离于诸苦,早得安乐。


三、结语

“一切有为法,如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应作如是观”。《金刚经》中早已如此地揭示了一切造作之不可执取。佛法中之“所以为圣”,离于造作,本无可执。圣凡之分乃一时权宜,故不宜执。一切加持,终归助缘而已;自心不净,不及于一切众生,何能解脱?与其追逐圣物,何如清净自心?一旦回复本净,则一切有情、无情皆融入法身一体;当下即佛,何者非圣?


                       一九九八年五月十七日
                       养和斋    于台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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