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以為聖

簡繁轉換 - 繁體

林鈺堂


一、前言

佛法的道理與修證,在終極上都是說:一切事物皆是因緣共生、平等平等,因此應當不落聖凡的區分,而以「和光同塵」為圓融。這種教示在歷史上有名的例子,首推達摩祖師對梁武帝的回應。武帝問:「如何是聖諦第一義?」祖師答:「廓然無聖」。惜乎此等直截了當、親切開示超越階梯的無限開闊,少有知音。

為了接引大眾,佛教有種種權宜、漸進的教化措施。這些措施當然有其應機垂示的功能,而應加以尊重及護持。但是也需要謹慎應用,以免陷於執著,而形成達到徹底解脫的另一種障礙。由此可見,透徹瞭解佛道的究竟只是恢復本來清淨,融入無限的一體,以及在修行上應掌握「無執」、「開闊」這兩個一體兩面的原則,是何等的重要。

佛教不乏藉聖者、聖地或聖物來教化及弘揚的事例。佛陀的種種傳記、諸大菩薩的感應錄以及高僧大德的傳記都是以聖者的行履來感化有情。佛陀出生、證覺、初次說法以及示寂的四大聖地,文殊菩薩道場的五台山,觀世音菩薩道場的普陀山,普賢菩薩道場的峨嵋山,地藏菩薩道場的九華山,以及印度、西藏、日本等其他地區的佛教聖地,不勝枚舉,都是佛教徒代代相傳,自動蜂擁前往朝禮,以申虔敬,以領加被的。佛陀及高僧大德的遺物,例如:舍利、金剛身(死後肉身不壞,即之而塑成金身)、牙齒、毛髮、手澤、使用過的法器及衣物等,也普遍地受到隆重供奉,視同猶在。

近來佛陀的一顆牙齒被迎請到台灣,以便永久安奉。這件事引起了種種的議論及答辯。有的人質疑這是否真的佛牙;有的人認為政治人物不宜介入此事;有的人認為,安奉佛牙有助社會安定,只是一種迷信。佛教徒的答辯,有的說「真、不真」不重要;有的說只要信就好;有的說佛牙本非牙;有的說佛牙在我們心中。議論紛紜,各說各話;偏於主觀心理而難以溝通,因此也談不上勸化異議者。

上述的諍論引發我對此事的思考。解答的癥結所在並不限於一事一物,而是佛法中任何事物「何以為聖」的道理。舍弟也問及佛牙之事,並鼓勵我將思考所得記述公佈,以助釐清莫衷一是的混淆。因此我開始著手寫作本文。


二、本文

本文分兩段,先述佛法中「何以為聖」的根本道理,再詳其信奉之道。

甲、根本道理

一、回復本淨

一切事物本來沒有人為見解的區分,而是互為因緣、渾然不可分的一體。由於有情的需求、意識、情感以及意志的作用,而在此一體中產生偏執與對立,因此形成世間種種的困苦。眾苦的根本是「私我」的觀念;滅苦的捷徑則在於能由此偏執中解脫出來。

基於上述的瞭解,佛法中一切聖者、聖物及聖地之所以為聖,乃是由於合乎「本來無有私我」的真理,而已經解脫、已經融入與一切時空、一切事物渾然無二的一體。以佛法術語簡言之,即在於已契「無我」而匯入萬法本淨。

這樣的說明對一般人而言,太過玄虛,因此有以事例加以闡釋的必要。佛陀的證覺及弘化事蹟,由一般世間眼光看來,有特殊時地及人物因緣的限度;如何證明其已融入與一切時空、一切事物渾然無二之一體?數千年來,佛法的衍傳沒有預設的地域或對象的限制,而自然地代代有人獻身於修行及弘法。其中的骨幹並不能只靠理念的信受來維繫,而是基於深入修習者的共同體驗——佛陀的加被並無時空的距離,並因之而形成佛法血脈的源流。

聖者、聖物或聖地的供奉、朝禮,並非宣傳所能形成及維繫,而是由於信眾所體驗到的,從中所能領受的加被及提昇。由形形色色的人種所自動自發的敬仰活動,代代傳續,可見其中的精髓是超越時空的限制的。

二、無可造作

佛法中之「所以為聖」既是取決於回復本來無有人為雜染的清淨,則無可由人為的判別及造作來勉強形成。吾人修行不應著力於塑造一時一地之形相及聲勢,而當致力於回歸超越時空及表相的自然純真。

若有聖地或聖物為人強佔、竊取,淪落於破壞佛法者之掌握中,或者被有心人加以利用來謀取世間名利,則其所以為聖之本質雖不因之而失去,卻為此等染污因緣所障礙而不能顯示加被的作用。佛法明示一切事物之成就皆賴因緣具足而合和,並且時節成熟。吾人對「佛法之聖」(指佛法中任何聖者、聖地及聖物)的信奉及朝禮,除了自淨其意以竭精誠,也應視察其中是否雜有染污緣起,而設法減免其障礙。

三、菩提起用

佛法之聖既已回復本淨,則有情在與之發生因緣關連時,可能感受其純淨而蒙喚醒,使自具之本淨彰顯。這是佛法之聖有加被眾生的能力及作用的理由。因此,欲使佛法之聖的加被作用充分發揮,修行者在供奉、朝禮時,應使自心空闊如虛空,以減少世間積習的阻障。佛法之聖已融入無限的一體,因此其加被作用並不針對特定對象,而是無有時空限制地對一切有情平等而不斷地加持。吾人欲領受此種無限的加被,應當掃清私我的顧慮,而擴充心量及於一切時空之所有有情。為所有眾生而祈請加被,方能領受佛法之聖完整而無限的加持。因此吾人信奉及朝禮佛法之聖者、聖地或聖物,皆當純粹為了救渡一切眾生,而不可自限於世間之得失或怨親之分別。佛法之聖既已融入無限的一體,則任一聖者、聖地或聖物皆即是所有聖者、聖地及聖物之表徵。吾人在信奉及朝禮的精誠行動中,有可能超越聖凡、供與被供的對立心態,而融入無限的一體。以佛法術語簡言之:聖之作用起於菩提,喚醒菩提,而終究匯歸菩提。

三國時代吳國國君孫權曾請求康僧會出示佛陀舍利,以證明舍利並非虛構之物。康僧會設壇虔求,願佛陀賜下舍利以感化大眾。經過廿一日,在空無一物之聖器內,鏗然一聲竟然出現一粒舍利。吳君令人加以錘鍊而不能損壞絲毫,遂生淨信。這件史實可以說明,佛法中的「所以為聖」確實超越時空界限,不可思議,並且有其隱顯自在的能力。

舍利子經過修行者長久的供奉,有些會衍生小舍利子,數目甚至可能達到數十粒。供於一處的舍利子也可能對不同的觀察者顯示不同的色彩及粒數。此等現象不是科學所能解釋,卻是有些修行者親身體驗的事實。依佛法來說明,這些現象是隨著弘法的因緣,以及各個人的清淨程度與業障淺深,而顯示出差異的。

拙作《朝佛沐恩記》詳載個人朝禮佛陀聖地過程中,值遇的種種感應,也可參看,以助瞭解「所以為聖」之不可思議。

聖地或聖物若一時淪落於奪取者或摧壞佛法者之掌握中,則其加被之作用因此種染污緣起而不得彰顯。雖然如此,其本淨之性質並未消逝,更因同體之因緣而漸漸潛移默化目前之有緣者,使其慢慢轉化成為佛道之助緣。中國歷史上幾次大規模的滅佛運動,從長遠看來,都只是短暫的迷失,無可長久。這是因為冥冥之中,本淨絲毫無損,而起於同體大悲的教化作用卻無時不在進展中。

四、精誠感通

佛法中之「所以為聖」既是由於回復本淨,則任何事物皆有可能因之而成聖。在修行者份上,則賴恆久修法及從事菩提服務,以維護精誠,而後方得領受同體之加被,通達本淨之感應。

西藏流傳「拜犬牙」的故事,充分顯示精誠感通之理。有一老婦人囑咐行商印度的兒子,要在佛成道處請得聖物,帶回給她,以便供奉。兒子屢次皆忘此囑,老婦人只得一再叮嚀。最後一次,兒子到了將臨家門才憶起,為了交差了事,他就地拾起一顆犬牙,帶回家中給母親,並謊稱是佛陀的牙齒。其母大喜,供於佛案,日夜虔誠禮拜、供奉。數年後,此牙放光,遠近咸來瞻仰。由此故事可見虔誠修持可以回歸本淨,昇華俗物為聖物。一旦回歸本淨,即是佛陀法身不可分之一部分,縱使本屬犬牙,亦無妨視同佛牙矣!

拜犬牙的故事,若不細思,也可能被誤解為「只要信就好」、「佛牙在我們心中」這類說法的佐證。這些說法偏於主觀的心理因素,而忽略了佛法的證德是超越心意識的。因此,難免使人誤以為佛法之聖只靠單方面的信受來成立,而近乎一種盲目的迷信心理作用。所以我們應當說明「萬法本淨」的意義,而以「回復本淨」為成聖的關鍵及感應的導體。

聖地也有因為代代虔誠朝禮而成的。例如在中國的普陀山靈應不斷,大家皆知是觀世音菩薩的道場。若依經籍,則觀世音菩薩道場之普陀洛迦並非此處,而位於印度南方海中。雖然如此,中國之普陀山經過歷代佛教徒的朝禮,也已發生聖地的加被作用,可以說與印度南海之原始聖地,在加持靈應上無異矣!此種現象,從回復本淨、精誠感通來瞭解,則屬理所當然。

「何以為聖」在基本上是由於「回復本淨」。由之而推出「無可造作」,以防著相的作為。但是回復本淨並不是陷於無所作為的死寂,而是自然地會本著同體大悲來從事菩提服務,因此以「菩提起用」闡明此點。最後則就修行人份上,應如何努力以期早日回復本淨、而提出「精誠感通」。至此已將「何以為聖」的根本道理闡述圓遍。再來則是基於此等認識,以說明信奉之道。

乙、信奉之道

一、真偽之辨

聖者、聖物或聖地有否真偽之問題?就其「所以為聖」的道理看來,並無偽造的可能。一時、一地、一群人的信奉,若沒有其不可思議的回復本淨,則必為時間的波浪所淘汰。

至於某一物是否如所宣稱確為某物,當然有真偽之分。在鑑別的程序上,限於資料、儀器及判別力,則有難以確定的可能。真物不一定會被確認;贗品不一定能被識破。因此,某一物是否如所宣稱確為聖者所有,在一般人的認知上,加以質疑是合理的。信受者不必對質疑者加以排斥,而是應當平心靜氣地提供證據及說明。若猶不能解除一般世人的存疑,則不宜介入諍論,而應勵力自修,靜待感應事蹟之出現以為佐證。這種無諍的作風,以及寧願交付時間考驗的真誠,也是修行人遇到誤解及誹謗時,可以信守的方針。

即使是純正的聖者、聖地及聖物也不一定會為大多數世人所認同。到底一般世人的見解不易認清何者為真,何者為偽。能真正與純正的佛法之聖有感應溝通的,往往只是少數不失赤子之心的有情。同一聖地,一般人只見山林泥途,偶而卻有大德可以進入該處的淨境。文殊道場的五台山便不乏此類史蹟的記載。

吾人若遇聖者、聖物或聖地真偽莫辨之際,仍可秉持淨信以禮其本淨,因而超越世間的諍辯,成為進修佛道的增上緣起。

二、著相與否

佛法是教導徹底解脫的方便設施。經論中充滿「不可執著」、「不可著相」、「不作聖解」的教示。回復本淨是完全離於人為造作的,因此也必然無有聖凡的區分與對立。佛法中之「所以為聖」正在於早已離於聖凡之對立;若執聖,則正好離於所以為聖。純之又純,方是本淨。

佛法中利用聖凡的區分來達到徹底解脫的修法,都應隨時隨地在上述的瞭解的指導下,才不會產生差錯。缺乏上述的正見,則易於迷失在聖凡二分對立的心態中,結果不是著迷於對聖的崇拜,便是陷於自居為聖的偏執。

若能瞭解「不著於相而善用諸相」,則可藉對佛法之聖的禮敬與供奉來徹底去除自己的我慢,也可利用「自比於佛」的心態來捨棄自私的用心與考慮,而積極投入以一切有情的徹底解脫為目標的菩提大業。此種修法,只要不離聖凡原本不二的正見,假以時日,持之以恆,是可能漸臻聖凡泯融的境地的。

三、出離世俗

佛法中聖凡的區分,只是助人達到徹底無執的一種方便設施。吾人藉此修行之時,不要泥著於聖凡之分,更不可由於此種區分而形成糾纏、陷入紛爭、追逐名相、謀利圖權。若是淪為以佛法之聖的名義而造世間競逐之業,則與解脫輪迴之苦,背道而馳;自誤害人,誠可痛惜!

吾人信奉、朝禮佛法之聖皆當謹守上述之分際。一切世間存心及考慮皆當放捨,而只以一介有情在輪迴諸苦、求脫無期的處境中,仰求加被,願能早日達到自覺覺他的解脫,這種心態來從事敬奉的修習。若能有這樣正確的認識,則世間各行各業的佛教徒皆可來信奉,皆應來敬仰、朝禮佛法之聖。在此種信奉中,各人在世間的階級區分皆應已泯滅,而只是完全平等的一介有情。有些人執著世間考慮,因而自己不願參加,或批評他人不應參加此類信奉活動。那都是缺乏正見又膠著於世間顧慮的表現。

世間也有人會利用佛法來圖利,例如以重整祖庭為餌而謀信眾及觀光客之財。吾人當仔細分辨而不為彼等所利用。話說回來,純正的寺院及佛教團體也需要信眾的供施以維續及擴展。因此,吾人也不可因噎廢食,而對所有的勸募皆加以存疑或拒絕。若是無法分辨,則唯有取決於自己行施或參與的存心,是否合乎菩提大心,遠離世間考量。自心若是坦蕩,縱使對方造業,吾人在修途之因果上,仍無缺失。

若是佛法之聖者、聖物或聖地一時淪於魔掌,吾人不宜執取其佛法緣起,而為惡人勒索、利用;徒然增添其淪為勒索工具之價值,豈是智者之舉?吾人寧可堅守超越形質之本淨,以待春暖花開、正法重興的時節。

四、菩提利眾

佛法中之「所以為聖」既是回復本淨、融入無限的一體,則此種不可思議之聖只有在平等普及一切眾生之菩提大業上,能充分發揮因緣合和的救渡作用。因此,當吾人藉聖凡之區分以修行,必須特別注意,發心及迴向皆為求一切眾生之徹底解脫。至於修行的方式以及個人的行持,也都要在此種清明的覺醒觀照之下,加以檢討及維護。自欺自限尚屬小事;若因不智不悲而誤人,則更憑添輪迴中之苦楚,豈可輕忽?

若是菩提心真切,則在弘化上應注意善巧方便、時節因緣;不可勉強,但也無有放捨。恆久修善,廣結佛緣,於潛移默化之中,為世間之祥和及出世之解脫,培植因緣。

綜合上述,可見信奉之道首在超越世間真偽之辯論,而致力於回復本淨之修行。對聖者、聖物或聖地之信奉、朝禮,皆當明白其助道之理,而不可陷於著相。一切法事務必出離世俗之顧慮與動機,方能趨向本淨,使佛法之聖的加被,不因雜染而不顯示。若能出乎為一切眾生求得徹困的純淨菩提心,則佛法之聖得以充分發揮其作用,而使信奉的眾生離於諸苦,早得安樂。


三、結語

「一切有為法,如夢幻泡影,如露亦如電,應作如是觀」。《金剛經》中早已如此地揭示了一切造作之不可執取。佛法中之「所以為聖」,離於造作,本無可執。聖凡之分乃一時權宜,故不宜執。一切加持,終歸助緣而已;自心不淨,不及於一切眾生,何能解脫?與其追逐聖物,何如清淨自心?一旦回復本淨,則一切有情、無情皆融入法身一體;當下即佛,何者非聖?


                       一九九八年五月十七日
                       養和齋    於台北


[Home][Back to list][Chinese versions onl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