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法根本要義

林鈺堂


目  錄

一、佛法根本要義

壹、一般教義
貳、修行原則
參、修行形態
肆、實修要項
伍、隨緣進修
陸、深入實境
柒、證悟目標

迴向



佛法根本要義

本文試圖將佛法的根本要義加以有系統的簡述,以幫助一般人的瞭解,並使有志深入修習者易於掌握其精髓。在闡明一般教義之後,更進而點出何以需要建立密宗的教授,以及密法的特色。


壹、一般教義

佛法的根本特色是注重實際、實踐與實証。它並不以教條要求盲目的信從,而是經由指出實際的情況,以喚醒迷失的苦眾,再經由事理的剖析,開示離苦的覺路,以便有心脫離世間諸苦的人們,依循踐履,而終於達到解脫的證悟。

甲、對實際的觀察

一、無常:一切事物都不停地在變遷著。

二、苦:人生充滿種種的問題及苦難。其中最為顯著的是生、老、病、死的種種苦。世間雖有歡樂,但皆無以長久。因此長遠看來,人生似乎只是趨向敗壞與滅亡而已。

三、輪迴:從有些事例及宗教修持之經驗,可以得知死亡並非歸於虛無,而是有神識繼續經歷生死,通常是在六道(天、阿修羅、人、畜生、餓鬼、地獄)中輪轉。

乙、對實際的說明

四、緣起:世間一切現象皆是種種條件匯合而產生的。所有的事物互為成立的因緣,相依共存。

五、因果:在種種情況中,可以察覺事件之間有因果的關係。雖然無從瞭解一切因果關係及其道理,但是由經驗之累積,足以相信因果關係之存在及其作用之效力。

六、我:一般人以其身體、血緣、地域、社會、文化、種族、國家、等等為中心,而有種種層次的認同,執之為「我」,並因之與「我」以外之「其他」有隔閡或對立。

七、業:基於對種種「我」之執著,而產生種種思想、言行,影響自身及周遭之一切。此等軌跡,總稱為「業」。

使用上述七個基本觀念,佛法教示如下:
緣起所成,一切無常,世間多苦。
我執造業,因果所繫,輪迴難出。

丙、仔細深入的探究

八、其實無我:一切事物既是因緣合和所成,隨因緣之遷變即有變化。循此仔細探究,便知並無絕對獨立存在者可被指稱為「我」。一般所執之「我」乃觀念、習氣、情感、意志、文化等之綜合產物。在未經考驗時,宛若主宰而起作用,似乎實存。但遇極端之壓迫時,則可能徹底轉變,甚至消逝。

九、無限一體:對一切現象的指稱皆只是人為的區分,雖有實用上的便利,卻也隨之產生對立及偏見。若能回復本來沒有人為觀念的情況,則沒有「我」與「非我」的區分與對立,也沒有「生滅」(存在與否)、「垢淨」(性質如何)、「增減」(數量多寡)的問題,甚至連時間與空間的架構都沒有意義。此即無有任何界限之現成一體,包含任何時空、任何境界、任何層次之一切。

十、本來清淨:無限一體乃是本來如此,而非想像所成。此中無有人為觀念所成的是非、善惡、淨垢之分別。此種超越區別之情況,稱為「本來清淨」,表示離於人為標準之偏頗。

使用上述十個基本觀念,佛法教示如下:

徹底了解無常,即知其實無我。緣起與無我,乃同一真理之兩面說法:因緣所成,則無絕對之我;無我,則純是因緣聚合所成。迷執於「我」,則造業而無以出輪迴,不斷受苦。認清無我,修習滅絕我執,方能恢復如實了解一切現象之清明心地,從而證入本來清淨之無限一體。由此一切同體之證悟,自然湧現對一切皆無偏私、無保留之關懷,而以喚醒一切有情同証此種覺悟為生命之主要目標,努力從事無盡的救渡服務。


貳、修行原則

佛法的修行是從基於種種執著的世間纏縛中學習如何減輕執著與糾纏,以期漸漸趨入本來清淨的無限一體。一切修法、修行的根本原則,可以分述如下:

甲、從行者的立場而言:開闊與無執  

一切修行的根本原則,一體兩面,即是開闊與無執。無執是指學習放下種種執著;開闊是指練習擴展視野與胸襟。若不放捨執取,無以全然開闊。放棄成見及堅持,才能試圖瞭解種種可能與選擇,而增廣見地及胸懷。練習從多方面及整體上來考慮及觀察,才容易發覺原先見解之偏失,態度之狹窄,而調整之。因此,開闊及無執乃是相依共成的一體之兩面。   

任何修法皆可由此二方面來了解其功用。例如,懺法似是以去執為主,但其所懺之內容,則無限廣泛。四無量心似是以開闊為主修,但皆基於超出我執,並且需要平等大捨才能圓成。種種布施之中,自然同時具足開闊與無執的修習。   

無執是修習不執著,而不是執無||執著於無有立場。同理,無相是不執著於形式,而非執著於沒有形式。這一點需要仔細辨清,以免誤墮妄執,而死守枯寂、虛無。

乙、從證悟的觀點而言:包容一切

修行的目標是證入本來清淨的無限一體。因此,一切修法、修行不可滯留於人為的分界內,而應以無限一體的整體性觀點使之趨於圓融。由此著眼,包容一切便是根本原則。於包容一切之中,開闊與無執同時融通。

丙、從投入的深度而言:一致無二

修行者投入的程度影響其證悟的深度。真正學佛只有完全投入。完全投入之中,有身語意的一致、生活與修持的一致、身心互動之無二、以及心氣相牽的無二。由此而論,一致無二便是根本原則。


參、修行形態

佛教的修法及修行,種類繁多,但就其基本形態而言,則可分為兩大類:對治性與圓融性。  

佛法基本上靠理論的教導來傳播,因此需要分別苦樂、迷悟、正邪、善惡來引導眾生,使彼等經由修習善法、正法而得以去惡離邪,漸漸達到正覺,享受無苦之樂。行者又大多是由深陷纏縛之中要練習解脫出來,因此他們所依賴的修法與修行也免不了是對治性的。例如,一般人習於世俗的想法與作為,所以要藉修習無常、出離、布施以對治其成見、陋習與貪吝。   

學佛的目的是要達到無限的一體。如果一直只修對治性的方法與作為,會不會使修行人無法超越對立,反而難以證入無限的一體呢?有些修行人的確會執著於佛法的文字或形式,而陷於另類的牢籠內。例如,執著於出離及淨戒,而自命清高,以致不能平等謙下,與世俗來往以接引學佛。但是,若能了解佛法真正的意義,則對治性的修法與修行應該會隨著執著的習性的消滅而漸趨純粹,因此對治與所治皆同步漸漸消融於無二之中。   

為了避免執著於對治的心態,或者使根器較為成熟的修行者能直接修習趨入無限的一體,佛法中有另一主類的修法、修行,教示圓融的觀點與作為。例如,完全不假理論的禪宗參悟,以法界整體觀著眼的華嚴十玄門,以三段破立建立真空妙有的《金剛經》六如觀。

圓融性的修法,了解對立之有限,而超越之。並以本來無限之胸懷包容一切,不復拘泥於斤斤計較。這並不是淪為同流合污,而是出乎同體的關懷,致力於無有嫌怨,無有休止的平等救渡事業。
密宗高深的修法,有的人形容為「以毒攻毒」,似乎應屬對治性之修行。細究之,其實是「即染解脫」之修習,並且其昇華轉化之觀想必基於圓融之見地。因此,應當視為圓融性之修法。


肆、實修要項

一般佛教徒修行的項目可分類簡述如下:

甲、念誦
持念佛號、咒語、經文、偈頌等,包括梵唄之歌詠。

乙、禮拜
合掌垂首、頂禮、大禮拜、以及拜懺。

丙、布施
供奉及維護佛、法、僧,印贈經書,弘揚法義,提倡實修,濟助貧困,扶助老弱殘障,放生,施食,廣修種種慈善之奉獻與服務,等等。

丁、持戒
隨自己的身份及處境盡力遵守所領之戒律。一般以五戒為根本:不殺生、不偷盜、不邪淫、不妄語、不飲酒。

戊、容忍
以和為貴,謙下忍讓,逆來順受,寬大為懷,平等恭敬一切有情。

己、習定
習止、修觀、止觀雙運。

庚、朝禮
朝禮聖地、參訪大德。

辛、閉關
短期齋戒、週末靜修、乃至長期專修。禁語、禁足,不與外界溝通,只務修行。
上列種種修行項目在拙作中每多涉及。尤其下列諸作中可見較詳盡之闡釋。
一、《勸念佛》
二、《寶井清泉》
三、《淨業朝暮課誦讀本》
四、《蘭香集》內之〈無限的六度〉
五、《一曲十彈》內之〈佛法習定入門〉
六、《密乘初階》
七、《朝佛沐恩記》


伍、隨緣進修

不論是每日定課從事特定的修法,或是在生活中融入及應用佛法的教示,都應注意及下列的原則及方針。

甲、菩提大心

一、發心   

一切修法及行止,首先要注意到動機。佛教徒的發心應該不離菩提,亦即:為一切眾生求証正覺,以便救渡一切眾生,使之同達究竟解脫,同享無苦之樂。  

二、迴向  

一切修法及善行完成之後,皆不忘將其功德立即迴向上述之菩提心願。   

這樣一來,每件事情,從始至終,純屬菩提大心之願行及功德。事事如此,時時如是,則漸趨純化,易契正道。   

至於眼前之需求,消災解厄,祈福求安,並非不能兼及;但必以菩提大心為主,一時安危為次,方不致演變成「佛法其外,私心其內」的做作。

乙、時空無限

心念及言行皆應視為普及三世(過去、現在、未來)十方(任何空間)的作為,在無限的時空中激起影響,猶如不斷擴展的漣漪。所有行止都是在十方三世一切有情的視察覺知之中,無從隱私。

丙、積極進修

一切無常。此刻能用於修行,十分珍貴難得。時間及精神當完全利用於積極、專心的進修及服務上,而不要浪擲於無濟於心地清明的批評、計較、懊惱、憂慮、等等糾纏之中。

丁、就逆修寬

遭遇違逆情境,不糾纏其中而為其所覆蓋,反而藉之修習另闢新徑,進而體會法界無限開廣之富於種種可能。

戊、平等弘化

佛法之救渡在於超脫輪迴,徹底覺醒,因此乃屬千秋事業,而非必汲汲於一時一地之表現。有情之覺悟未必即生可臻。必待時節因緣成熟,方能隨機勸導而見效。因此無需執著於特定的對象或時處,而致力於恆常、普遍之勸化、弘揚。

己、智悲融通

一切修法及行止,勿偏於只修智慧之無執、看開,或只修慈悲之不捨、包容,而要設法領會其中智悲融通之本來清淨||本來無可執也無可捨,無界限也無對立。例如,密宗之施身法,以觀想去除心中對身體的執著,又同時轉而利用為供施之修習。如此,在對治的層面,一舉而兼修無執之智慧與供施之慈悲,而在圓融的層面,則是超越自我之小圈套,直接從法界整體的眼光與胸襟從事救渡的工作。


陸、深入實境

佛法基本的教示指出一切是本來清淨的,因而「應無所住而生其心」,完全無執地活潑應用。但是為了輔導一般人漸漸離苦得樂、由染轉淨而設立的教法及規律,卻往往變成另類的執著與障礙。更何況一般修行人也難免為形式及表相的顧慮所限制,而只敢在一般世間所認可的範圍內活動 

就尋求徹底的解脫及證悟而言,修行者應當是要能在任何境遇中都不迷失,並且要利用種種可能助長覺悟及解脫的方法,來趨入本來清淨的真相。因此人為的限制以及著相的顧慮,都是真正尋求本來清淨的體驗所必需突破的。   

換言之,修習佛法的目標是在證入超越時地、種族、文化、社會等等世間架構的實相,因此真正的修行必定不能為世間的眼界所限。這一點是佛法的根本公設。但在實際的修法及行持上,有些教法則受限於對立的「淨垢」、「善惡」的分別,而成為不究竟的教導。要達到徹底解脫,需要深入種種實際情況以練習正見及定力之融會貫通,而不能「閉門造車」地滯留於純理論的領會而已。

佛法當然具備超越此類不究竟教導的設施。禪宗的超越是完全不假經論的研習,以擺脫觀念的局限及纏縛。淨土宗的超越是由一念純粹的延續融入法界之無限。密宗的超越則是不為善惡、淨垢的分別所拘,而教示如何在種種情境中皆能昇華之、利用之以修習解脫之證悟。密宗不只教示見解及心理上的解脫之道,更及於生理及性理之修鍊,以便經由身心互動、心氣齊修、陰陽調融來早日達到身心圓融的徹底解脫。

直接加持的覺受以及種種的感應經驗是在修行的路上自然隨著證德而發生的。但在密法的修行中,由於對佛法理論的透徹理解以及修法本身之深入實際,再加上歷代辛勤護持之傳承加持的作用,而往往不斷湧現。


柒、證悟目標

佛法修証之目標,不論叫做「涅槃」、「成佛」、「正覺」等等,皆是指向回歸本來清淨,融入無限的一體,並且不是靜止、無作用的死寂,而是源源不絕的大悲流注,出生無盡的渡生事業。人生短暫而無常;修行者只能把握此刻,認清標的,努力進修。至於實際驗證之淺深,無從勉強,只能自然長養。在佛法經論中雖有不同層次的果位的設定與描述,對個人的實際修行而言,這些只是提醒我們不要「得少為足」或「未証謂得」。   

將視野闊展至全法界,時空無限中,便知此事不是一生、二生...所能決定成辦,而是生生世世,不出輪迴,未達究竟解脫,即無從停止的努力。若迷失此道,則唯輪迴於諸苦而已。因此,認清此點,各人當自知努力精進,而不滯迷於世間法之中。


                     二○○一年六月二日
                     養和齋   於加州


迴 向

一、願具德上師長住世,已辭世者早降誕。
二、願人類邪說暴行早日停止,佛法弘揚無礙。
三、願我及眾生精勤佛道,即生即身圓滿佛果,永無退轉。
四、願我及眾生慈悲增長,直至圓滿佛果,永無退轉。
五、願我及眾生智慧增長,直至圓滿佛果,永無退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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